尊敬的客户:首先谢谢您使用“杭州萧山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请您在使用我们司服务前仔细阅读以下条款或述语,确认无异后在我们工作人员提供的运单正面发件人签名处签名。 以我们为运输代理的发货人承认以下术语和条款,这些术语和条款是不可变更的,并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条款自取、发件双方签字之时起确认生效。 |
一、快运单(请用正楷汉字或英文(国际件)准确详细地逐条填写本运单内各项内容) |
创顺达快递运单为不可转让的运单,发货人承认该运单是由创顺达快递或其指定的承运人为发货人提供和准备的,保证其本人是本运单项下快运物品的所有人或所有人的代理人,以本人或其所有人的代理人的名义填写该运单在签字署名后即表示接受和遵守这些术语和条款,并对本运单内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及正确性负法律责。本运单系创顺达快递与贵公司签之运输条约,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人不得变更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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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货人责任及承诺 |
1.保证本运单项下快运物品不在国际、国内有关部门禁运之列,且所发运的物品符合收件地、始发地、过境地或飞越地海关、进出口以及其它有关的法规。
2.己对该运单项下物品名称做恰当的描述,并已写明收发件人的正确详细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相关内容。
3.物品应妥善包装,且包装符合快运物品安全运输的要求,易损坏的物品应由发货人做特殊包装处理或发运时作出特别声明,并在该运单备注栏中特别给予注明。
4.承诺不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创顺达快递费用;所有运费到付,若收件人拒付,则此费用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发件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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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物品的检查权 |
创顺达快递有权应有关政府部门及运输部门的要求或出于认为必要,对所承运的快运物品进行检查,但无此义务(文件类除外)。 |
四、货物的留置权 |
创顺达快递在运费、垫付费用、罚款或其它应收费用没有得到发货人或发货人委托的代理人支付并提供有效担保之前,有权留置所承运的快运物品,并保留对发货人或发货人委托的代理人追偿费用的合法权利,并且不承担由上述原因造成的快运物品的运送延误及与其相关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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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免责条款(创顺达快递对以下情况不负任何责任) |
1.创顺达快递对因航班延误或取消、战争、火灾、水灾、恶劣天气、自然灾害、人为的严重灾害等或创顺达快递无法控制的各种情况及不可抗力的事件发生造成的遗失或时效上的延误。
2.创顺达快递对任何间接的或特殊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发货人的收益损失、利润损失、利息损失、实际用途或市场的损失,且不论创顺达快递对可能遭受的该种损失是否知情。
3.货物本质的缺陷、特有或内在的瑕疵、货物本质的自然损耗。
4.电子、摄影图像或任何形式记录的电磁破坏、删除或其它类似损害。
5.发货人提供的收件人地址不详或电话不正确,海关、其它政府机构或对货物享有权益的其它人(包括违反本条款)实施的扣留所造成的时效上的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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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保 |
1.物品价值超过20元每公斤时请投保,在运输途中若出现遗失、缺损,创顺达快递将按实际价值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其投保声明价值。(实际价值指根据重新制作<文件>、维修、重新出售或当时当地的市场价而定,不包括个人利益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业务利益损失、利润及其其它经济损失。)
2.未投保的物品在运输途中若出现遗失、缺损,创顺达快递将参照《华沙条约》为赔偿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元每公斤的赔偿;无论该物品的商业价值或实际价值多少。
3.保险费以5‰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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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索赔 |
1.任何形式的索赔须在收件人签收前提出,并在一星期内由书面形式通知创顺达快递,同时需出具原始运单副本并己承付该运单项下快运物品的运输费用发票及收据。
2.索赔要求只在运费己付情况下方可接受,索赔期限为收货人应当收到货物起一星期内,超过此时限创顺达快递将不受理任何形式的索赔。
3.收件人签收后或收货人应当收到货物起超过一星期,创顺达快递既默认为本运单项下快运物品已完整无缺的交付于收货人,将不受理任何形式的索赔。
4.发货人在提出索赔时,有义务继续承担偿付所欠创顺达快递的运费及其它费用,并无权从中扣除申请赔偿的款项。
5.由于外包装不妥而导致的损坏,或外包装完好无损的情况下,内装货物的损坏或短少,创顺达快递将不受任何形式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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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物品的验收 |
创顺达快递在接受发货人发运的物品时不开箱检查,因此在外包装完好无损的情况下,谢绝收货人开箱验收 |
九、其它 |
1.计算重量以实际重量与体积重量取大者计重:体积重量:长×宽×高÷6000(CM)。 2.国内空运请在发件日起一星期内查询,其它请在发件一个月内查询。 3.创顺达运输责任自创顺达取件人签收起至收件人签收后自然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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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豁免责任 |
创顺达快递将尽最大可能按通常程序提供高效服务。然而,在任何情形下,不论任何原因,创顺达对取件、运输及派送过程中的时效延误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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