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货运公司托运货物运输中,托运人一般应当履行以下主要义务:
一、按照约定向承运人支付运输费用。这是托运人最主要的义务。
二、将运输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给承运人。
三、办理货物运输时,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收货地点、货物的性质、重量、数量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
五、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承运人与托运人对包装方式又没有达成补充协议的,托运人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用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进行包装。否则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六、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
杭州货运公司,萧山物流公司,杭州物流,杭州行李托运公司,杭州运输公司--杭州创顺达物流有限公司为你提供一站式服务平台!
文章来自:
杭州货运,杭州物流-杭州创顺达物流有限公司,www.hz565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