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物流货运公司的货运发票能税抵扣规定多少?
当前浙江省物流公司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主要有以下三个规定:
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规定一、输发票与营业税纳税人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发票进行比对。凡比对不符的,一律不予抵扣。对比对异常情况进行核查,并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开具或取得货物运输业发票的单位进行处罚。
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规定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申报抵扣2003年11月1日起取得的运输发票增值税进项税额时,应向主管国家税务局填报《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纸制文件及电子信息,未报送的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规定三、纳税人取得的2003年10月31日以后开具的运输发票,应当自开票之日起90天内向主管国家税务局申报抵扣,超过90天的不得予以抵扣。纳税人取得的2003年10月31日以前开具的运输发票,必须在2004年1月31日前抵扣完毕,逾期不再抵扣。纳税人办理时,应附抵扣发票清单。以上信息有杭州创顺达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和发布!
文章来自:
杭州货运,杭州物流-杭州创顺达物流有限公司,www.hz565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