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信委和昆明铁路局下发《关于加强入滇物资
和省内铁路运输组织工作的通知》
为针对我省铁路运输长期存在的运用车不足,运需矛盾突出及省内铁路运输需求低迷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挖掘运输潜力,优化运力资源配置,鼓励企业加大进滇车流组织和管内的铁路运输组织,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和昆明铁路局共同下发《关于加强入滇物资和省内铁路运输组织工作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加强入滇物资和省内铁路运输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工信委(经委),昆明铁路局局属各站、车务段、昆河铁路公司,各合资(独资)地方铁路公司,中铁集装箱昆明分公司,中铁特货昆明分公司,各有关企业:
针对我省铁路运输长期存在的运用车不足,运需矛盾突出及省内铁路运输需求低迷的实际,为进一步挖掘运输潜力,优化运力资源配置,鼓励企业加大进滇车流组织和管内(昆明铁路局管辖范围内)的铁路运输组织,经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和昆明铁路局共同研究,决定积极探索,努力建立云南省铁路运输激励长效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目的与原则
(一)目的。积极采用鼓励进滇物资车流组织及管内运输组织等方法解决我省铁路运输车源不足难题,实现铁路运输上总量,重点物资运输有保障,重点企业运输有增量,中小企业运输有兼顾,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原则。按“四增加四减少”的基本原则优化铁路运力配置,即:对进滇物资同比增加(减少)的企业在发送装车计划上予以增加(减少);对管内运输同比增加(减少)的企业在管外发送装车计划上予以增加(减少);对铁路运输效率同比提高(降低)的企业在铁路运力配置上予以增加(减少);对铁路运费同比提高(降低)的企业在铁路运力配置上予以增加(减少)。
二、 实施办法
根据不同企业情况,采取以下八种装车计划挂钩办法:
(一)货物发送装车计划与进滇物资组织相挂钩。既有到达又有发送业务且年到发运量在50万吨以上的企业,由昆明铁路局和企业每年签订一次到发运量互保协议,协议中明确企业进滇物资的运量和铁路部门应保的发送运量,企业发送运量随企业进滇物资运量的增减同比例增减。对于新增加进滇物资到达的专用线企业,昆明铁路局给予增加专用线办理品类及共用户的优惠政策。
(二)货物发送装车计划管外运输与管内运输相挂钩。既有管外运输又有管内运输且年到发运量在50万吨以上的企业,由昆明铁路局和企业每年签订一次管内运量与管外运量互保协议,协议中明确企业进出厂物资管内运量和铁路部门应保的出厂物资管外运量,企业出厂物资管外运量随企业进出厂物资管内运量的增减同比例增减。
(三)货物发送装车计划与专用铁路(专用线)物流设施改造相挂钩。对按集约化和规模化的运输生产组织要求,积极对物流设施进行改造,具备整列装卸车作业条件的战略装卸车点以及具备直进直出的路企直通运输条件的企业专用线,实施运力倾斜,视情况增加企业装车,反之核减装车。
(四)货物发送装车计划与专用铁路(专用线)装卸车作业效率相挂钩。对专用铁路(专用线)机械化装卸程度高、货区货位使用科学、短搬衔接顺畅、装卸劳力充沛、24小时作业且夜卸比例在55%以上、停时完成(或压缩)协议指标的企业,在专用铁路(专用线)装车计划、办理品类及共用单位等方面实施倾斜。对以车代库、夜间不作业、到卸货物化验时间长、待卸重车积压、运输堵塞、装卸效率低、车辆周转慢、专用铁路(专用线)停时未完成协议指标的企业,视情况核减专用铁路(专用线)装车计划,并控制办理品类和减少共用单位,必要时进行临时停限装。
(五)货物发送装车计划与货源结构相挂钩。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云南省“五保物资”(保效益、保重点、保鲜活农副产品、保增长、保产业政策的实施)、大宗稳定物资、“两高一远”物资(高运价、高附加值、运输距离远)、货物流向与铁路能力(站点装卸车能力、管内拉运能力、分界口交车能力)相匹配物资、管内或西南区域重对重循环对流运输物资、新增管内运输等货源,铁路运力配置向之倾斜。反之,对云南省“四压”物资(压初级产品、压原矿、压低价值产品、压不符合产业政策产品)、节能减排限制类产品,则减少铁路运力配置。
(六)货物发送装车计划与优化装车相挂钩。对货源进行梳理和整合,通过货源集结和优化装车,能将有效的货源货流转换为开行直达列车所需的有序顺畅的车流和列流的装车、能形成固定车底使用成列或成组循环运输的装车、对零散货源进行整合,能减少铁路调车作业次数,提高运输效率,实现成组同方向的装车、能充分利用铁路车辆资源,组织杂型车和利用空坏车的装车,铁路运力配置给予倾斜。反之,视情况核减铁路装车计划数。
(七)货物发送装车计划与运输安全和路风相挂钩。对铁路运输安全高度重视,专用铁路(专用线)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作业标准较高、企业运输人员业务素质较强、日常运输组织中能严格遵守铁路运输有关规定和铁路运输有关纪律要求,未发生责任行车(货运)事故、未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未有路风投诉的,铁路运力配置给予倾斜。反之,视情况核减铁路装车计划,必要时取消该企业或该专用铁路(专用线)办理运输资格。
(八)货物发送装车计划与企业的评价体系相挂钩。对铁道部大客户、云南省铁路运输联席会议确定的铁路运输重点企业,以及能严格履行路企间运量互保协议、运输总量及运费贡献率大、到发运量稳定均衡、日(班)装卸车计划兑现高、付款信用好以及客户评价信誉等级高的企业,铁路运力配置给予倾斜。反之,视情况核减铁路装车计划。
三、操作程序
(一)云南省铁路运输联席会议负责激励机制的兑现和落实。
(二)申请增加装车计划的企业须于每月20日前将要求给予增加装车的申请分别书面递交云南省工信委交通与物流处和昆明铁路局运输处,由云南省工信委交通与物流处和昆明铁路局运输处负责,会同相关处室进行核实,根据各企业运输组织实绩提出次月各企业的装车计划增加(减少)调整方案交云南省铁路运输联席会议审议。
(三)铁路运输调度部门根据联席会议确定的企业铁路装车计划增加(减少)调整方案,在次月的运输组织中重点安排予以兑现。
四、工作要求
(一)路地企三方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协商解决进滇物资和管内铁路运输组织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充分发挥云南省铁路运输联席会议的平台作用,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携手合作,共求发展,实现铁路运输多方共赢。
(二)各州、市经济运行主管部门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优化铁路运输货源结构,扶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做强做大,同时要督促企业改造物流设施设备,努力提高企业铁路运输装卸车作业效率,真正实现“物畅其流”的目标。
(三)铁路运输部门要调整运输结构,根据云南省铁路运输需求,按“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运输组织原则,加强运输组织改革创新,不断挖掘运输潜力,优化铁路运力资源配置,努力满足企业铁路运输需求,为云南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的铁路运力保障。
(四)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加强进滇物资组织和做大管内铁路运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大进滇物资组织力度,均衡有增长地引进到重,及时调整管内公铁运输比例,加大进出厂物资管内铁路运量。运量大的企业要加快实施路企直通改造,使之具备整列装卸、直进直出的运输条件。
(五)铁路各车务站段(公司)和各企业要转变长期以来重装车轻卸车的观念,要树立“多卸车才能多装车”的理念,日常组织中以卸车工作为龙头,做到向卸车要空车,向卸车要装车,实现以卸促畅,以卸促装的目标。
(六)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关于进一步鼓励通过铁路运输组织进滇物资的通知》云经交通〔2007〕166号同时废止。
(七)本通知由云南省工信委交通与物流处和昆明铁路局运输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71―3512515、6124562。来源:省工信委交通与物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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