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批准开业并核发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的业户,应提增车申请和相关证明。
2、经道路运政机构批准后,方可购置营运货车。
3、经批准购置的营运货车,挂牌后持驾驶员上岗证、行驶证、购置附加费证,到道路运政机构领取和填写《山东省道路货物运输业户(新增项目、扩大规模)申请、查验登记表(2)》。
4、购置外籍的营运货车的,购买者提供原车籍地道路运政机构开据的《营运车辆转籍通知单》及营运档案;其它手续按新增车办理。
5、经查验和审批后,办理营运证。
文章来自:
杭州货运,杭州物流-杭州创顺达物流有限公司,www.hz565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