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货地点
一、卖方的义务:
在国际贸易中,卖方的交货义务主要包括: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2、提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
3、对货物品质的担保
4、对货物权利的担保
5、把货物的所有权移转于买方
(一)关于卖方交货的地点和时间
1.关于交货地点:
如果未约定地点时应分情况处理:
1)涉及运输事宜的,卖方应将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自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于买方。
2)不涉及运输事宜的,如果订立合同双方已经知道货物存放某地或将在某地制造,则在此地交货。
3)其他情况均在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点交货
(1998年试题)
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如果买卖合同没有规定具体的交货地点,则意味着在卖方营业地交货。(否)
2.关于交货时间:
合同规定日期的以日期为准;
规定期间的,则在期间内交货。
合理时间以具体情况来定
(二)提供有关货物单据。:装运单据
(三)对货物品质的担保义务:(掌握)
1)货物要符合合同的规定
2)合同没有规定时,货物应符合下列要求:
Ø 适用于同一规格货物的使用用途;
Ø 货物应适用于订立合同时买方要求的任何特定用途
Ø 货物的质量应与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样品或模型相同。
Ø 按同类货物运输方式装运
3)关于卖方承担品质担保的时间
Ø 在货物风险转移于买方时的任何不符合同的情形,由卖方承担责任。
Ø 对于有些货物要在风险转移后一段时间才能发现与合同不符的,如果缺陷在风险转移之前就已经存在的,卖方仍然承担责任。
Ø 如果卖方违反了他的某项义务,则卖方对风险转移后的货物缺陷也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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